第五十三章 告别花都(一)

第二日,花都城主昭告全城,花神已经平息怒气,赤焰花花开依旧。而阿宝,作为唯一从花神那里回来的祭品,自然而然被人认为是拯救花都的花神使者。

当然,阿宝那段在天师府的记忆被歌月消除了,这样,更使花都一向信奉神灵的城民确信阿宝从花神那里走了一回。

沈如梅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心里有一丝明了,应该是小月把她的阿宝带回来的。不过再怎么样,自己的女儿回来了,那一切都好!

沈记馄饨摊仍然还在街上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摆着,但生意却如几天前那般兴隆,这次不是因为歌月,而是阿宝。她被花都的人们尊称为“花都天女”。阿宝回去以后,就像一个月前那样,帮沈如梅一起打理馄饨摊面。

一辆青色的华丽马车停在馄饨摊的转弯街角。

“给。”一块艳红得几欲融成一滩血水的玉石,被摊在一只细润如脂的素手之上。

聿宣接过歌月手中的红玉,细细打量着。这就是那诗中所说的“凤凰血”么?

“是不是还有一样东西?”好看的凤眸一眯,瞟向一身白色男装的歌月。

“哎,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妖狐的这双精明的狐狸眼。”掏出怀中炽热,在隐隐发烫的玉珏,歌月将她交给聿宣。

审视玉珏的墨眸一亮,上扬的嘴角所牵出的笑容慵懒不再,夹带着一丝捕捉到猎物后的兴奋,“挽玥珏?”语气却是一贯的平淡。

这块隐隐作烫的通透玉石上深深刻着“挽玥”两个小字。

“高兴吧?我就说去一趟天师府不会让你失望的。”歌月得以地挑了挑秀眉,咧嘴笑了,熠熠生辉的眸子瞥一眼聿宣后,小嘴轻轻一撇又轻哼一声,似笑非笑道,“反正不管高不高兴,从这幅狐狸皮囊上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聿宣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他收回攥住挽玥珏的视线调到了那块红玉上面,思考着两者的关系,以及和那首诗的关联。

“妖狐,你说这‘红花飘城凭风舞’会不会就是指找到这两样东西啊。”歌月猜测着,随即取走聿宣另外一只手中的红色玉石,“你看。”说罢,她轻轻一跃,从马车内的一头跳到门的一头。

“你有没有感觉到手中这块玉的温度变化?”歌月问道。

感到手中的玉珏随着那块红色玉石的远离温度在慢慢下降,聿宣微微颔首,凝眉思索。

“你说,这首诗是不是就是要我们凭借这挽玥珏来找到跟这块红石相同质地石头呢?”歌月脑子转得很快,她突然想到了那日在醉响楼门口碰到的那个小乞丐!同样的,这块挽玥珏有温度上的变化,所以她才肯定了这个想法。

“有这可能。”聿宣敛起目光,轻缓阖上眼皮,声音恍似呢喃地响起,“瑶橙昀黄染纸鸢。”如果说上一句指的是在花都找到这红色的玉石,那下面这句又是什么呢。

瑶橙,昀黄,橙,黄,红……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好了,先别在这里费脑筋了!”歌月将红玉抛回给聿宣,道,“我请你去尝尝沈记馄饨怎么样?”虽是男装,从她身上透出的也是一抹绝世倾城的冶丽。

“好。”充满笑意地望着笑靥如花的歌月,聿宣没有犹疑,回答得爽快,面上的笑依旧优雅卓绝。

歌月“咦”了一声,“我还以为你会拒绝呢。”某只华贵的妖狐不是应该只屑于去那些奢侈的酒楼嘛。

“姬儿请客,我怎么好不去?”声线之中蕴含一丝戏谑的味道,话音未落,他便拍去应坐着而压出的衣服褶皱,先起身下车。

她哪有说过请客了?

“喂,我哪里说过要请客了!你这只臭妖狐!”歌月尾随其下。

沈记馄饨摊上原本已被坐满,但是瞧见一紫一白,两抹气韵非凡风华绝代的身影正款款而来,其身上所散射出来的一股气势,让一些人都在呆愣之中不由自主的挪开了位置。

一些来客似乎觉得这白衣公子有些面熟,似乎和前之日来这里帮手的姑娘有几分神似,几乎就是一个人。

笙和箫知道公子平时不喜噪杂,快他们家公子和歌月姑娘几步,先到摊子前将那些在摊子上的人都打发掉了,随后将一片金叶塞给老板娘。

沈如梅在灶头前忙得头也来不及抬,被塞金叶之时还未反应过来什么事,又转眼瞅见摊上的顾客都走光了,心下觉得纳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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